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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11月22日15时30分就灵山县荔香大道二期(沙路段)安置B区土方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灵山县荔香大道二期(沙路段)安置B区土方工程项目编号:QZZC2021-C2-50006-GXXQ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灵山县荔香大道二期(沙路段)安置B区土方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gxls.gov.cn(灵山县人民政府网)
四、磋商日期:2021年11月22日15时30分
磋商地点: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三楼开标室(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号(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后))。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包日勇(小组组长)、张业传、莫晓玲;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常兴路5号
3.成交金额:壹佰伍拾玖万零叁佰肆拾捌元伍角壹分(¥:1590348.51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文峰路68号
联系人:朱其婷 联系方式:0777-651016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号(灵山县体育馆后)
项目联系人:林成汉 联系电话:0777-6520700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