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山县财政收支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10月累计,灵山县财政收入132,540万元,同比增长26.09%。其中,税务部门完成87,902万元,同比增长14.81%;财政部门完成44,638万元,同比增长56.32%。
1-10月累计,灵山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394万元,同比增长28.57%。其中,税收收入39,187万元,同比增长7.02%;非税收入46,207万元,同比增长55.05%。
(二)财政支出情况。
1-10月累计,灵山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314万元,同比增长7.28%。
二、灵山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1-10月累计,灵山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679万元,同比减12.47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7,789万元,同比减12.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10月累计,灵山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083万元,同比减21.1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8,936万元,同比减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