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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预拨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20〕16号)、《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钦市财预〔2020〕59号),上级共下达给我县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正常直达)4749万元,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20〕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20〕114号)文件精神,该笔资金分配用于“三保”支出中的保工资支出,目前资金已使用完毕,特此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灵山县财政局,县城文峰路68号,联系电话:0777-6428500,邮箱:czys6428500@163.com。
灵山县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