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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对市县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19〕128号)、《关于预拨2020年自治区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20〕19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钦市财预〔2020〕60号)文件,上级共下达给我县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正常直达)资金18998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20〕9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20〕114号)文件精神,该笔资金分配用于“三保”支出中的保工资支出,目前资金已使用完毕,特此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灵山县财政局,县城文峰路68号,联系电话:0777-6428500,邮箱:czys6428500@163.com。
灵山县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