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塘镇人民政府:
上级下达我县的2020年市领导“联镇包村”扶贫专项资金(第四批)(钦市财农〔2020〕66号)已到位,现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相关镇政府、扶贫村第一书记应高度重视,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根据文件下达的额度,结合本村实际,镇政府、本村委商议决定,及时做出用款方案,经对应的市领导同意后,镇政府审核签署意见,于9月18日前报送对应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备案。
二、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等流程,确保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同时做好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公示公告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及时在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和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填报。
三、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钦市财农〔2020〕66号
灵山县财政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