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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灵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灵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灵山县委员会组织部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县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拟定全县党的建设改革的综合规划,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档案、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协助管理列入县委双重管理干部范围的区直、市直驻灵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负责全县年轻干部队伍和选调生队伍管理工作。宏观指导全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三)负责研究拟定干部监督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和选人用人工作以及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审理干部有关问题。
(四)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重点培训班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队伍、课程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内生活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及基层党委、村(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进行指导督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
(六)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措施创新,制定和完善我县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协调落实县党政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专家制度,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统一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辞职(辞退)、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八)统一管理全县老干部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我县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检查、督促、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做好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文化建设,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指导各级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作用。组织开展老干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负责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部机关本级;部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灵山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部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灵山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办公室、灵山县老年大学、灵山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组织信息中心,加挂中共灵山县委员会老干部局、灵山县公务员局牌子,对外保留中共灵山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部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干部股、干部监督室(干部举报中心)、干部教育股、组织一股、组织二股、组织三股、人才工作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档案股、老干部工作股、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办公室 )。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0年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53人,实有在职37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8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机关编制数27人,编内实有在职2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8人。
(二)灵山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编制数6人,编内实有在职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三)灵山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办公室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2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四)灵山县老年大学编制数7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五)灵山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六)灵山县组织信息中心编制数3人,编内实有在职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灵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1)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灵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814.68万元,同比增加14.97万元,增长1.8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4.68万元,同比增加14.97万元,增长1.87%。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我部调入人员,人员增加,2021年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日常办公经费预算随之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81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22%,同比增加56.67万元,增长14.11%;项目支出35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77%,同比减少41.7万元,下降10.46%。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县财政局的有关文件要求,按一定比例压减经费支出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71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1%,同比增加3.81万元,增长0.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5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同比增加24.35万元,增长53.52%。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9%,同比增加3.42万元,增长14.72%。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6.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7%,同比增加3.42万元,增长14.7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5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22%,同比增加56.67万元,增长14.1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7.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94%,同比增加49.51万元,增长16.3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5.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13%,同比增加9.11万元,增长9.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93%,同比减少66.41万元,下降93.9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5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77%,同比减少41.77万元,下降10.4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6.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41.77万元,下降10.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8.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56.6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4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4万元,项目支出119.3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为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等。
3.行政单位医疗14.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26.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
7.机关服务5.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8.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万元,项目支出61.7万元。
9.事业运行137.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等。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灵山县的政府性基金由县财政局统收统支编制预算,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6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4万元,比2020年预算13万元减少0.6万元,同比下降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严格落实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灵财预〔2020〕9号)精神,“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在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数的基础上暂按5%压减”,各项支出预算精打细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4.8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4%。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7.6万元,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7.6万元,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5%。主要用于自治区、市、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灵山县委员会组织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中共灵山县委织部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及部属5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中共灵山县委织部部门预算的5个事业单位包括:部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部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参公事业单位是:灵山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灵山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办公室、灵山县老年大学、灵山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灵山县组织信息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83.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中共灵山县委织部机关以及下属二层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0.3万元,同比减少25.9万元,下降39%,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分散采购预算40.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7.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灵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部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部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说明(报表详见附件2)
我部2021年部门预算2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按县财政文件要求列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万元,其中:部本级1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灵山县干部教育重点班次培训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8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