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编纂出版县志、综合年鉴以及其他地情书。
(二)收集、整理、影印出版古籍。
(三)建立地情资料库。
(四)指导和协助部门志、乡镇志、厂矿志、学校志等编写。
(五)完成自治区、钦州市方志办以及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种组稿任务、中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
办本级内设秘书股、编辑出版股、地情古籍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实有在职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人。具体情况如下:
办属事业编制数8人,编内实有在职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人。
第二部分: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1)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00.38万元,同比增加4.67万元,增长4.8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38万元,同比增加4.67万元,增长4.88%。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因缴费基数提高而增加;二是住房公积金因缴费基数提高而增加;三是增加了在职和退休人员物业补贴,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0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25%,同比增加8.25万元,增长10.53%;项目支出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75 %,同比减少3.58万元,下降20.60%。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8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14%,同比增加6.22万元,增长8.3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0%,减少1.97万元,下降15.6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2%,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7.89%。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 %,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2.6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6.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25 %,同比增加8.25万元,增长10.5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22%,同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89%,同比增加6.36万元,增长69.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89%,同比增加0.77万元,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75%,同比减少3.58万元,下降20.6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同比减少1.78万元,下降11.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100%。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6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4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灵山年鉴》编辑出版。
3.行政单位医疗3.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5.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灵山县的政府性基金由县财政局统收统支编制预算,我办2020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办2020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 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8万元,比2019年预算0.50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4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主要用于:随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48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4%。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0 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主要用于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的部门预算由办本级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参公事业单位是: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二、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6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4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分散采购预算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灵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办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办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说明(报表详见附件2)
我办无2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县财政文件要求,选择至少1个以上本单位重点或重大项目(金额最大或经常性民生工程等)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 万元,其中:办本级2 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分别是:《灵山年鉴》编制出版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8 万元;地方志资料年报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 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