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化推进我县城市内涝治理,切实提升城市内涝风险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代拟了《灵山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后征求了县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于2021年6月4日至19日在灵山县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附件:1.灵山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
2.公示网址: http://zwgk.gxls.gov.cn/auto2673/bmwj/202106/t20210604_3540270.html
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
灵山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城市内涝治理,切实提升城市内涝风险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优先治理已有积水点和积水内涝问题突出的片区,对积水风险点加强监测,按照当年形成的积水点次年治理的原则,滚动推进治理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新建区排水防涝设施按照《钦州市灵山县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7-2030)》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标准建设;建成区排水防涝设施通过实施本方案,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品质提升、道路维修实施更新改造。
(三)坚持综合治理。将城市积水内涝防治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优先利用绿地、滨水绿带、口袋公园、下沉式广场、留白增绿空间等实现雨水调蓄,发挥综合效益。
(四)坚持责任落实。建立部门分级负责,行业集中统一管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排水防涝工作体制机制。
(五)坚持科技创新。加强排水防涝设施自动化监测,构建智慧水务监控调度平台,提升精细化预报预警、智慧化综合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坚持“规划统筹、完善体系;全面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一点一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系统化推进我县城市内涝综合治理。持续实施城市排水管渠泵站建设和改造提升工程、源头减排工程、信息化建设与应急处置工程等,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到2025年,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治理目标,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到2035年,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区域流域治理
1.增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程、流域治理等工作,加快城市河道整治。整治需注重维持河湖自然形态,避免简单裁弯取直和侵占生态空间,恢复和保持城市及周边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确保与城市管网系统排水能力向匹配。(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灵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
2.合理规划利用城市排涝通道。对现状城市内河进行清淤、修缮、拓宽、建设河滨缓冲带等,以确保城区内行泄通道在汛期来临前保持低水位运行,为城市排水防涝预留必要的调蓄容量。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河道违章建筑拆除力度,排查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桥涵、围堰及其他阻水设施,改造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阻水桥梁、管线等设施。(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灵山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加强排涝设施提升改造
1.完善城市排水管渠系统。加大新城区、空白区排水管网建设力度,打通连接“断头管”。老城区雨污河流管道要根据降雨情况提前清淤,保障管渠畅通;新城区排水管网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上限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渠和检查井,提升城市排水管渠整体排水能力;易涝区域路面采取加密雨水口、增设线性排水沟渠等措施,加速路面排水;加强既有排水管网清淤、管渠清疏和排涝闸站泵站等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城建集团、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利局)
2.系统治理易涝点。全面排查城区局部道路易涝点和隐患点,查找排涝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根据城区河道、排水管网的排涝能力编制城区内涝灾害风险图,梳理城区主要易涝点,完成建档;分析内涝原因,制定整治计划,逐一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人、整治措施、竣工时间等;梳理对前期已经整治的易涝点开展“回头看”,跟踪近年超强降雨城区积水内涝情况。(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灵城街道办事处、三海街道办事处、新圩镇人民政府)
3.统筹规划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在用地审批、林地审批、土地出让、开发建设等阶段,明确排水防涝、调蓄设施等用地范围,落实地块雨水径流管控和竖向管控要求;修订城市道路绿化带及公园绿地建设标准,使新建道路绿地具备雨水蓄滞和消纳功能。对现有高出路面的绿地,结合道路大修、绿地更新等改造,逐步达到新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提高城市排水防涝综合管控能力
1.强化日常管理维护。按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要求,制定并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维护、隐患排查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加强调蓄空间维护和城市河道清疏,增加施工工地周边、低洼易涝区段、易淤积管段的清掏频次,水利部门负责清理县城范围内的水利沟渠、灌溉渠等。汛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清疏养护排水设施。加强安全事故防范,防止窨井伤人等安全事故,对车库、地下室、下穿通道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配合单位:灵城街道办事处、三海街道办事处、新圩镇人民政府)
2.实行洪涝“联排联调”。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强跨县、跨区河流水雨工情信息共享,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坚持立足全局、洪涝统筹,提升调度管理水平。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加强统筹调度,根据气象预警信息科学合理及时做好河湖、水库、排水管网、调蓄设施的预腾空或预降水位工作,发挥削峰错峰作用。(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
3.推进智慧水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信息系统,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布设必要的雨量计、液位计、流量计、视频监控等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实时监测重点排水设施、河渠、区域安全情况,构建全过程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排水防涝指挥调度体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
4.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完善城市排水与内涝防范相关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预警等级内涵,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重点加大排水排涝泵站、重要供水供电设施和供水排水设施用电保障,以及应急抢修通道保障力度,并对应急队伍、处置时间、处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加强气象、应急、水利、交通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及时预警预报雨情汛情,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城区交通组织、疏导和应急疏散等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快速解决城市内涝的专用防汛设备和抢险物资,完善物资储备、安全管理制度及调用流程;加大城市防洪排涝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灵城街道办事处、三海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组建县级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办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建立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工作台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政策保障
1.严格规划管理与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依法划定、成果验收及公告实施工作,进一步保护城市河湖水系,在规划建和管理等阶段,落实排水防涝设施、调蓄空间、雨水径流和竖向管控要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灵山生态环境局)
2.统筹项目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快开工建设,做到竣工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建立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工程质量责任制。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与市政建设特别是洪涝灾后恢复重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机结合,优化各类工程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安排,避免反复开挖。统筹防洪排涝、治污、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工程,避免相互造成不利影响。(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城建集团、县水利局、灵山生态环境局)
(三)资金保障
一是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城市内涝治理资金投入,将城市内涝治理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统筹城市建设维护资金、防洪经费等支持城市内涝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按效付费”等资金安排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防洪排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有关补助资金和金融机构的支持,制定优惠政策,采取PPP、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三是探索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的新开发模式,采用“分级设防、雨旱两宜、人水和谐”的城市公共空间弹性利用方式,整合盘活土地资源和各类经营性资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1.灵山县城市内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1-2022年灵山县城消除城市易涝点计划表
附件1
灵山县城市内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章建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邓 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国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邱毓业 县财政局副局长
谭宁庆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邓家郁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庆祖 县公安局副局长
秦世滚 县水利局副局长
廖定富 县应急局副局长
庞 彬 县气象局副局长
陈亿祖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劳厚观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开沛 县林业局副局长
朱香山 灵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定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冬兰 县教育局副局长
劳德联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温昌轮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赖仁光 灵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电强 三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廖 贲 新圩镇副镇长
宁德艺 县城建集团副董事长
附件2
2021-2022年灵山县城消除城市易涝点计划表
序号 |
易涝点位置 |
整改措施 |
计划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丰江商场对面紫星城 |
清除淤泥及疏通管道47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 |
鸭七大排档门口 |
清除淤泥及疏通管道30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3 |
十里鞋厂门口 |
疏通管道、更换水井盖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4 |
金水岸门口 |
清除淤泥、疏通管道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5 |
丰江市场江边公园 |
疏通管道、整治混凝土路面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6 |
解放街旧菜市 |
清除淤泥疏通管道、整治混凝土路面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7 |
锦绣红绿灯 |
清除淤泥、疏通管道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8 |
十里人防门口 |
安装排水管300米、整治恢复混凝土沥青路面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9 |
三科农商城 |
新建排水管、设检查井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序号 |
易涝点位置 |
整改措施 |
计划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0 |
水利小区 |
清除淤泥疏通管道、整治混凝土路面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1 |
棠梨村委佛子村路段 |
清除淤泥疏通管道、整治混凝土路面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2 |
六峰路 |
更换排水管道1000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3 |
浙商城周边 |
更换排水管道800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4 |
荔香大道港泰城周边 |
新建排水管、检查井1000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5 |
城北大道 |
新建排水管、检查井2300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6 |
燕山路、丰江西路 |
新建排水管、检查井1200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7 |
友谊路第三小学周边 |
新建排水管、检查井800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8 |
海丰路 |
新建排水管、检查井1600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9 |
江南路 |
新建排水管、检查井1600米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0 |
新洲中学校门前 |
清除淤泥疏通管道、新建一条排水沟分流原有 沟渠的水 |
202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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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